升本之路
筹建海南警察学院迎评工作方案
为做好海南警察学院本科申报工作,确保海南警察学院顺利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明确办学定位、办学思路,突出公安特色。
(二)工作目标
办学条件达到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标准,确保海南警察学院顺利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
二、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
为加强对海南警察学院本科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庄才德
副组长: 李 智 翁平 朱绵茂 陆建军 李新亮
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办公室和六个工作小组。
(一)评建办公室
主 任:李智
常务副主任:杨丽芳
副主任:石中晨 周丽珠 黄立霞 傅冰钢
成 员:陈伟言 高秋娜 全建刚 邹洁玉 裴一洲 刘静
曾垂腾
工作任务:在筹建组的领导下,对接教育厅、公安厅,
做好筹建工作的汇报协调、对外联络、迎评接待等工作。完成设立海南警察学院申请报告、论证报告、海南警察学院建设与发展规划、海南警察学院章程(草案),编制海南警察学院申报材料;做好海南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和教育部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材料准备工作。
(二)专家组
组 长:陆建军
副组长:傅冰钢
成 员:张治国 康蠡 闫万鸿 左文祥 卢玉华
工作任务:论证和审核申报材料、佐证材料等。
(三)学科专业建设组
组 长:朱绵茂
常务副组长:李艳
副组长:宋红彬 文维 李巍 潘仕彬 李英霞
成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相关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
工作任务:完成海南警察学院学科专业规划、新设普通本科办学条件与设置标准对照表、首设本科专业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发展规划、首设本科专业一览表、首设本科专业课程与师资对应表等申报材料。
(四)师资建设组
组 长:翁平
副组长:韩子君 符君 郑红瑾
成 员:相关系部领导、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完成海南警察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落实编制;引进人才,完善学院师资队伍结构等。
(五)办学经费、教学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建设组
组长:陆建军
副组长:胡石香 廖武山 王强
成员:相关部门筹建工作联络员
工作任务:做好经费保障;教学仪器设备满足申报办学需要;图书资料建设达标,资源库建设有力保障办学需要。
(六)项目建设和后勤保障组
组 长:翁平
副组长:曾德伟 陈建博
成 员:张玉生 滕延超 胡逢亮
工作任务:完成海南警察学院校园建设与发展规划;完成校园用地有关手续,完成学校校园建设规划图、学校土地使用权证等基建文件;完成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建工作。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每个专业拥有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校园硬件建设达标,环境优美精致。
(七)督察组
组 长:李新亮
副组长:吴盱平 梁明一
成 员:郭德懿 林小军 桑俊
工作任务:对评建工作进度、纪律作风进行检查与监督。
三、实施阶段及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教育部下达纳规批复前
(一)学习、建设阶段(2022年9月-10月,按照教育部具体工作部署适时调整)
1.制定筹建迎评工作计划和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责任人:各工作小组组长;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前)
2.各工作小组组织参与筹建工作的相关人员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有关文件,熟悉相关的设置标准。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与修改,收集、提交佐证材料。
(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前 )
(二)自查、自评阶段(2022年10月)
3.制定调研方案,组织申本调研活动。
(责任人:周丽珠;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前 )
4.收集海南警察学院发展与建设规划等申报材料;制作佐证材料清单,收集、审核各部门提交的支撑材料。
(责任人:杨丽芳;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前)
5.邀请省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和指导,形成书面反馈材料。
(责任人:陆建军 傅冰钢;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前 )
第二阶段:教育部下达纳规批复后
(一)动员、宣传阶段(2022年10月—11月,按照教育部具体工作部署适时调整)
1.编写《迎评工作手册》。
(责任人:黄立霞;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 )
2.召开全校迎评动员大会,广泛动员教职员工积极行动。(责任人:翁平;完成时间:完成时间:2022年11月中旬 )
3.组织教职员工、学生积极学习评建有关文件和方案。
(责任人:韩子君、傅清学;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
(二)自查、自评阶段(2022年11月)
4.邀请省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和指导,形成书面反馈材料。(责任人:陆建军 傅冰钢;完成时间:2022年11月中旬 )
5.根据调研情况和专家组的论证反馈,修改、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新设普通本科办学条件与标准对照表、四个首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申报材料;依据本科学院的设置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查找不足与差距,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标。(责任人:李艳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
6.根据调研情况和专家组的论证反馈,修改、完善申请报告、论证报告、海南警察学院章程(草案)、学院发展与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等申报材料。(责任人:石中晨 曾德伟 韩子君;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
7.申报材料汇编成册,佐证材料整理、分类、装盒。
(责任人:黄立霞;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
8.撰写分项自评报告(草案)。
(责任人:杨丽芳 石中晨;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
(三)预评估阶段( 2022年11月-12月)
9.整理、检查、完善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
(责任人:杨丽芳;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
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和院长报告。
(责任人:石中晨 傅冰钢;完成时间:2022年12月中旬 )
10.形成预评估方案,全面检查评建工作,为迎接专家组考察评议作好准备。(责任人:朱绵茂;完成时间:2022年12月中旬 )
11.专家组预评估,全员模拟演练(院长做报告、考察座谈、现场查阅材料、深入访谈、实地考察、反馈意见)。(责任人:庄才德;完成时间:2022年12月中旬 )
12.迎接海南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
(1)制定《迎接海南省高评委考察评议工作方案》、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实地考察路线设计、汇报答辩、专家接待等工作。
(责任人:朱绵茂;完成时间:2022年12月中旬)
(2)全校师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配合海南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开展工作。
(责任人:翁平;完成时间:2022年12月中旬 )
(3)上报省政府,以省政府名义报教育部审批。
(责任人:庄才德;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 )
(四)整改提高阶段((2023年1月-2月)
13.根据领导和专家组的预评估意见,拟定整改方案。(责任人:杨丽芳;完成时间:2023年1月中旬 )
14.各工作小组根据整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
(责任人:各工作小组组长;完成时间:2023年1月底 )
15.筹建办整理、检查、完善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
(责任人:黄立霞;完成时间:2023年2月中旬 )
16. 全面检查、验收筹建工作。
(责任人:庄才德;完成时间:2023年2月底 )
(五)迎评阶段(2023年3月,按照教育部具体工作部署适时调整)
17.迎接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
(1)制定《迎接全国高评委考察评议工作方案》、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实地考察路线设计、汇报答辩、专家接待等工作。(责任人:朱绵茂;完成时间:2023年3月中旬 )
(2)全校师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配合全国高评委专家组开展工作。(责任人:翁平;完成时间:2023年3月底 )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申本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自觉投入海南警察学院的评建工作中,努力工作,教书育人,争创佳绩;提升能力,积极转型,为海南警察学院建设积累条件,确保海南警察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
(二)加强统筹,压实责任。海南警察学院评建工作任务艰巨,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以评建工作的大局为重,服从安排,保证精力投入,认真做好评建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互相支持,积极配合,确保各阶段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全员参与,形成人人了解评建、人人关心评建、人人参与评建、人人为评建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奖惩机制。将评估建设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和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影响申本评估工作的集体和个人追究其责任。
海南警察学院筹建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