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
中共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委员会
琼政职院党〔2017〕47号
关于印发《中共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
《中共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本年度第七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学院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按照省委书记刘赐贵就学习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作出的“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党组书记要带头抓好学习领会党代会报告精神,主动结合实际,主动找准位置,主动贯彻落实,体现应有作为”的批示要求,强化“四个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明确措施和期限,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日常督查,从政治的高度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和思想武器指导学院办学,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中共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中共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印发
中共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委员会
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省第七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重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重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杰来学院调研时提出的“学院近期要以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中心任务,以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思想武器引领学院的发展”的要求,按照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瑞连在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会议上关于高校要整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要求,经党委会认真研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分解方案。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办学办校主体责任。围绕着“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办学根本问题,以党建保方向、保质量、促发展,切实履行好办学办校的主体责任,谋划好学院发展规划,把好办学和人才培养方向,形成学院人才培养特色品牌。
责任领导:童光政、翁平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办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2.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四个意识”教育,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
责任领导:童光政、翁平
牵头部门:纪检办、组织人事处
参加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期 限:长期
3.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具体办法》。严格遵守《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科学决策。
责任领导:童光政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
参加部门:组织人事处
期 限:长期
4.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近期着重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每位干部和教师撰写研讨文章,发表一批研究成果。7月份召开以“学习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
责任领导:童光政、翁平、朱绵茂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科研处
参加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期 限:长期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道德品质养成教育。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以警务化管理为载体强化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养成。
责任领导:翁平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学生处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6.大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刘赐贵书记在七届省委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关于“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用好好干部”的十条要求,科学精准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责任领导:翁平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积极搭建有利于人才引进和培养使用的工作平台。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和全员能力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吴杰、翁平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8.实施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抓好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党建责任落实。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6月底、7月初完成党委换届工作。实施“互联网+党建”工程,充分运用学院信息化平台和网络移动新媒体,实现党员信息清、活动记录清、党建台账清。
责任领导:童光政、翁平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
参加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期 限:今年
9.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制定完善中层干部和教师队伍作风建设具体措施。落实定点联系基层制度。弘扬优良作风,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责任领导:翁平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10.标本兼治严惩腐败。定期研究部署廉政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纪在法前”、“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签字背书”、廉政谈话提醒和公开公示制度。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继续抓好源头预防工作,强化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责任领导:童光政、翁平
牵头部门:纪检办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二、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整治,优化生态环境质量
11.加强师生生态教育,培养环保意识。在师生中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增强生态自觉,营造浓厚的环境保护氛围。
责任领导:翁平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
参加部门:学生处、团委、后勤处、工会、各教学系部
期 限:长期
三、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争创经济特区体制机制新优势
12.加快“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学院落实的配套文件。深化专业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扩大基层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激发系部、专业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领导:吴杰、陆建军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13.加强对外合作办学。继续加强和拓展中外合作,跟踪落实与国外院校的合作办学项目,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搭建“立交桥”。
责任领导:童光政
牵头部门:合作办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四、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14.围绕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海南社会治理人才需求,加强专业调研,培养更多适应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人才。
责任领导:陆建军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加部门:各教学系部
期 限:长期
15.主动融入高新技术和教育产业。抓好产学公司、司法鉴定中心的社会服务功能。扶持产学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做优做强,提高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陆建军
牵头部门:产学公司、司法鉴定中心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五、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
16.开展海上执法队伍建设调研,筹划开设海洋执法专业,培养海上执法人才。
责任领导:陆建军
牵头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参加部门:各教学系部
期 限:长期
六、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协同、城乡一体、军民融合发展
17.主动参与海口“双创”活动,打造美丽校园。着力加强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建设秩序良好、整洁美观、人文和谐、具有鲜明政法文化特色的精美校园。
责任领导:翁平
牵头部门:后勤处、学院办公室、学生处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两年
七、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建设全省人民幸福家园
18.做好扶贫点扶贫工作。深入扶贫点开展勤劳致富思想政治工作,宣讲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派驻第一支部书记蹲点帮扶。力所能及地解决扶贫点的困难。切实摸清学生资助对象底数,完善数据核查机制,将精准资助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翁平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学生处
参加部门:学院办公室、后勤处、各系
期 限:今年
19.强力推进学院转型升级。贯彻落实《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专升本”项目。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学院组成的联合调研论证工作组抓紧论证,形成报告。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和基本条件建设。
责任领导:童光政、吴杰、翁平、朱绵茂、陆建军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教务处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两年
20.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实施“教育信息化应用年”活动,充分发挥学院教育信息化优势,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化资源开发与应用,进一步提升智能校园建设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
责任领导:童光政
牵头部门:信息中心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今年
21.积极参与完善职业教育、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相互连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做好“3+2”人才培养项目。
责任领导:陆建军
牵头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参加部门:各教学系部
期 限:长期
八、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凝聚社会正能量
2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平台,办好《南海法学》。贯彻落实全国和海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学院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管好课堂、论坛、讲座、研讨会、报告会、教材、论文、刊物、网络、校园文化、社团、国际交流等平台。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确保《南海法学》办刊的正确方向。
责任领导:童光政、翁平
牵头部门:宣传部、科研处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2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建文明校园。贯彻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抓小抓细抓实。抓好文明校园建设工程。开展好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责任领导:翁平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团委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两年
九、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团结和谐的社会局面
24.认真履行好海南政法干部培训基地职责。积极推动海南政法干部培训服务,近期重点开展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培训。加强培训规划,积极开发课程,形成一批培训品牌班次。
责任领导:吴杰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部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25.开展法治建设调查研究,发挥法治建设智库作用。依托“海南省社会治理创新与人才培养研究基地”,做好法治建设的理论阐释与研究,促成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积极为法治海南建设建言献策。
责任领导:朱绵茂
牵头部门:科研处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26.承担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立法基地的责任,积极参与海南地方立法工作。
责任领导:朱绵茂
牵头部门:科研处
参加部门:各系部处室
期 限:长期
27.主动参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抓好普法宣传队伍建设,主动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制定学院“七五”普法规划。派出学院7名海南普法讲师团成员主动承担普法宣讲任务。
责任领导:翁平
牵头部门:宣传部、教务处
参加部门:各教学系部
期 限:长期
28.开展好学院与市县共建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机制,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营造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责任领导:陆建军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加部门:应用法律系、法务技术系、公安司法系
期 限:长期
29.扛起基层法治人才培养的责任担当。主动与海南政法部门沟通联系,强化职业素质的培养,主动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合格的基层法治人才。
责任领导:陆建军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加部门:各教学系部
期 限:长期
30.建设平安校园,营造和谐稳定校园环境。加强国家安全观教育。排查校园周边环境。抓好毒品预防等整治。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环境治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领导:翁平
牵头部门:学院办公室、学生处、保卫科
参加部门:各教学系部
期 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