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教育
常见问题解答
问 | 图书馆开展的服务项目有哪些? |
答 | 图书馆开展的服务项目:馆藏外借、馆际互借、文献阅览、电子阅览、文献检索、文献传递、读者培训、一般咨询、文献推荐、广播报时、读者沟通等11项。详细请登录图书馆网站查看服务项目介绍。 |
问 | 图书馆有哪些服务规则? |
答 | 为规范图书馆的服务,图书馆制定了以下服务规则:1、图书外借服务规则;2、专业文献室服务规则;3、综合文献室服务规则;4、报刊阅览室服务规则;5、工具书阅览室服务规则;6、教师阅览室服务规则;7、公共检索微机服务规则;8、电子阅览室服务规则。详细请登录图书馆网站查看服务规则介绍。 |
问 | 如何办理图书馆借阅证? |
答 | 教职工:凭本人工作证和身份证、1张近期1寸照片。全日制生:在新生入学时,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名单以系(班)为单位集体办理,1张近期1寸照片。 |
问 | 补证、挂失时需不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
答 | 需要,且补证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 |
问 | 读者补证后,原证能否恢复使用? |
答 | 读者在挂失后一周内找回借阅证,可向办证点工作人员请求解挂。但一旦读者确认补证后,原证即使被找回也不能再恢复使用。 |
问 | 还书时需不需使用借阅证? |
答 | 不需要。 |
问 | 可以用其他读者的借阅证借书吗? |
答 | 不可以,防止盗用借书证。如果借书证所有人委托别人代借图书,代借者必须向图书馆提交委托者所写的委托书。 |
问 | 图书馆每张借书卡可以借多少本书? |
答 | 校内读者每张借书卡外借数量(读者一次外借最多数量),图书:30册; 过刊:正常教学期间2册,寒暑假期间4册。 |
问 | 图书借阅期限多长? |
答 | 外借期限(读者一次外借最多天数): 1、教学期间:①一般图书:学生 30天、教职工 90天;②文学作品:学生 15天、教职工 90天; ③过刊合订本:学生 7天、教职工 30天。2、寒暑假期间:按假期时间确定。3、实习期间: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期间的外借期限,可由系部教学秘书与图书馆馆长另行商定。 |
问 | 如何办理图书续借手续?续借期限多长? |
答 | 如图书到期需继续使用,允许续借一次,续借手续必须在原借书期未满前10天内办理。其办理方法是: 凭自己的借书证到流通部借阅处请工作人员帮助办理。续借期限:文学类图书教职工为30天,学生为15天,其他图书均为30天。读者也可在第一次借书的时候办理续借手续。 |
问 | 有些书显示“可借-在馆”,为什么总找不到? |
答 | 有些图书在系统中显示“在馆”,但在架位上寻找不到,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1)在中转书架上;(2)正被读者取出在馆内阅览;(3)被错放架位。我们将努力改进工作,提高图书归架的速度和准确度。 |
问 | 法定节日、寒暑假、实习或出差期间,借阅的图书到期怎么办? |
答 | 读者所借图书的“应还日期”落在法定节日和寒暑假内,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会自动设置,可延期到节日后的2天内或寒暑假后的10天内归还,不作超期处理。 应届毕业生所借图书的“应还日期”落在毕业生外出实习期间,可延期归还,不作超期处理。 读者所借图书的“应还日期”落在出差期间,可凭单位有效证明,作免超期罚款处理。 |
问 | 在家如何使用图书馆资源? |
答 | 只有在校园网IP地址范围内的读者在家上网可查询图书馆纸质书目馆藏信息、个人借阅情况以及图书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因受版权保护,在校园网IP地址范围外的读者不能使用图书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
问 | 图书馆提供上网服务吗? |
答 | 提供。图书馆在三楼设置电子阅览室( 60台电脑),专门为读者提供上网服务。图书馆一楼专业文献室和二楼检索大厅提供公共检索机提供书目信息查询和数据库资源检索服务。在阅览区建成无线网络上网和无线通讯,读者可以自带笔记本无线上网。 |
问 | 校外读者可以检索和使用图书馆主页上的数据库吗? |
答 | 因受版权保护,图书馆购置的数据库均受校园网IP地址控制,校外读者不可以检索和使用,只能检索图书馆自建的馆藏书目信息系统。如果校外读者确实需求本馆数据库资源中的资料,可以直接向本馆的信息技术部申请代查代检和文献传递服务。 |
问 | 检索“中国期刊网”文章,为什么有时候注明“原文禁止上网”? |
答 | 这是由于登载这篇文章的期刊出版社或作者不同意全文上网。请您使用图书馆的书刊查询,如果图书馆收藏了该刊的印刷版,那么就可以到指定的馆藏点去查找。如果图书馆没有收藏该刊,可以向信息技术部申请文献传递服务。 |
问 | 什么是试用数据库? |
答 | 试用数据库是图书馆正式购买数据库之前试用的数据库,试用后需要用户反馈意见,图书馆再决定是否购买。试用数据库有一定的试用期限,试用期结束后,如本馆未正式购买,试用数据库将不能再正常使用。 |
问 | 外借图书过期罚款有何规定? |
答 | 外借图书过期罚款为0.2元/本·天。 |
问 | 外借图书过期罚款在哪里办理? |
答 | 外借图书过期罚款在图书馆一楼专业文献室借还书处办理,办理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
问 | 图书遗失赔偿为什么要比原价高?除了赔款是否有其它赔偿办法? |
答 | 遗失图书对图书馆的影响非常大,它将对图书馆的馆藏结构和保障能力造成损害,也造成了围绕该书所进行选订、收集、加工、维护等多方面投入成本的提高,损害程度还受该书复本、重置难易、版本替代性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赔偿价格要高于原价。遗失赔偿的首推办法是请读者尽量设法自行重购同种同版图书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你所购买的书应该在内容、作者、译者、出版社、版次、页数、价格等方面与原书一致。建议读者购书前主动向图书馆的流通部工作人员咨询一下。 |
问 | 出馆时监测仪发出鸣声,怎么办? |
答 | 应该请工作人员帮助处理。如正携书刊出馆,请主动到借阅台出示借阅证,由工作人员验证书刊借阅情况,对于已正常办理过借阅手续的书刊,工作人员加强消磁;对于未正常办理借阅览手续的书刊,工作人员将对读者按章进行处理。 |
问 | 图书馆提供提包寄存服务吗? |
答 | 图书馆在二楼大厅设置存包处,提供提包寄存服务。图书馆三楼报刊阅览室不准许读者带包进入,请需要进入报刊阅览室的读者将随身携带的书包等物品存放在二楼存包处。 |
问 | 如何向图书馆荐购文献? |
答 | 1、点击图书馆主页,在读者服务栏目设有[文献荐购]服务,请读者按要求下载、填写和提交文献荐购单。2、读者直接到图书馆一楼文献资源部荐购,或电话65851603荐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