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采访编目工作程序
1采访工作程序
1.1文献采购
1.1.1普通图书
a工作流程图
b工作流程说明
①确定书商:协助学校和图书馆做好图书采购招标工作,确定文献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
②收集目录(数据):完整收集《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上海新书目》、《地方新书目》等最新书目,或由文献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采访书目数据;
③初步筛选:收到目录(数据)后,应进行分类整理,分发给各相关系专家(选书小组)和有关处级管理单位的领导进行初选,同时采访员根据图书馆《文献采访规则》进行初选,并及时催促各单位发回预订书目数据;
④查重汇总:采访员汇总各系、各单位初选数据,在初选预订书目数据的基础上,依照《文献采访规则》进行筛选,确定预订书目数据,经查重后将采访数据录入ILAS采访子系统,或下载供应商采访数据;
⑤主任核定:采访员将预订书目数据,送交文献资源部主任审核,经审核后打印出预订书目数据单;
⑥馆长审批:文献资源部主任将审核后的预订书目数据单提交主管副馆长审批,报馆长批准;
⑦建立数据库:采访员按照经馆长批准的预订书目数据单,对已录入的采访数据进行补充和删除,最终建立采访数据库;
⑧送交订单:打印文献订购单,审核后签字,盖章送交供应商,完成订购工作。
⑨特殊采访方式:经馆长同意,采访员可以联系各教学科研单位专家,到与本馆有协议的的书店(供应商)选书,或到非协议书店小额选书,也可以向供应商直接提交订单,个别有参考、收藏价值的图书可以采用邮购方式获得。
1.1.2数据库
a工作流程图
b工作流程说明
①资源调查:根据我院《文献采访规则》和省高校文献资源保障体系(Halis)的总体布局,我院学科建设的现状和规划,以及我馆文献信息资源的现状,系统调查和分析相关数据库的收录范围、与馆藏纸质文献重复的状况、检索体系和价格,特别是技术的先进性和存储空间的需求等,并写出调研报告;
②选择数据库:将“调研报告”提交馆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后,经馆长批准为拟订数据库;
③试用数据库:安排试用拟订数据库,并根据试用情况,确认符合“调研报告”的分析,经馆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馆长批准确定购置;
④拟定协议:与供应商进行购买数据库谈判,拟定出购买协议初稿,并附“数据库基本数据与技术要求说明”;
⑤审批协议:将协议初稿提交馆务会议讨论、修订后,报馆长审批、签字,
协议后附四份“数据库基本数据与技术要求说明”,分别由供应商、图书馆、文献资源部和信息技术部各保留一份;
⑥使用情况监测: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文献资源部负责与供应商联系,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问题,使用10个月后,文献资源部根据使用情况写出数据库使用情况报告,提交馆务会议确定下年是否继续购置,如没有达到协议中所规定的相关指标,则可重新启动数据库的采购程序,开始自相关数据库的资源调查为起始环节的所有环节。
1.2文献验收
1.2.1工作流程图
1.2.2工作流程说明
a接收文献:接收供应商送达的文献,验收员首先检查有无散包或水浸现象,再根据提货单核对包数,如无差错,在提货单上签收,并保留提货单的“收货方”一联;
b拆包核对:根据每包的来货清单,逐栏与接收文献核对,并按《图书验收标准》核查,如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文献或非本馆订购的文献,由部主任与供应商交涉,做出处理意见,包装中如有发票,应立即交采访员处理;
c数据库验收:通过预订采访数据库验收送达的文献,如有与采访数据库不符的数据,则按文献更正,并补充相关数据,如非本馆订购的文献,由部主任按协议处理;
d分配馆藏地点、贴条码和磁条:凡符合验收标准的文献,按照文献的类型分配馆藏地点(分为:专业文献室、综合文献室、工具书库、海南文献库、小说库等),将条形码粘贴在相应的图书书名页的出版社上方(不能盖住印刷字和印章),并加贴一层透明保护膜,光盘除在盘盒中央贴条形码外,还应在盘面上用不可擦涂的彩笔写上条码号,凡是随书配有光盘和磁带的图书,均须在图书书名页左上角加盖“此书附盘”印章,贴磁条按照《图书加工规定》操作,书商外包加工的图书要核查是否贴磁条和充磁;
e盖馆藏章:每本图书盖馆藏章三处,分别在书名页的责任者的下方、内页第11页的右下方和竖盖在图书的骑缝处;
f移交编目:打印《总括登记帐》,送交编目人员接收和编目加工,接收时接收人需在《总括登记帐》签字,文献验收完毕;
g财务报帐:由采访员、验收员在发票上签名,并在《总括登记帐》上填写发票号,连同到货清单一起交馆长审批签字后,到学院财务部门报销;
h转汇购书款:采访员按协议的规定,将购书款转汇至文献供应商提供的帐户上,采访全部程序完毕。
2文献编目工作程序
2.1工作流程图
2.2工作流程说明
2.2.1接收新书
a根据采访部门的《总括登记帐》,核查文献的种数、册数;
b核对文献有无漏章、漏贴图书条码,以及条码号与数据是否相符等;
c检查文献有无破损,发现破损与采访人员协商解决;
d以上各项符合接收条件时,接收文献并由接受人员在《总括登记帐》上签名。
2.2.2查重
a对接收的文献逐种查重;
b查重来源:编目库和总书目库,查重依据:以文献的ISBN、书名为主,查重结果为:复本书或新书;
c确定为新书,首先在书商提供的数据中检索,如查找到该书数据,可进入数据修改程序,如查找不到,则在CALIS联机编目数据中检索,如查找到,则下载到本馆数据库中并进行修改、加录业务注记,查找不到,则进行原始编目;
d不同版次、版本的书、装订有连续性的书、彼此联系紧密的图书作新书处理,分类号和出版年月跟随原书;
e确定为复本书,则做“又到书处理”。
2.2.3著录
a根据《中国机读目录格式》、《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和《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和我馆《文献著录补充规定》的要求著录图书;
bCALIS数据和书商数据不必重新著录,但应审校各著录事项并进行修改;
c对书商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2.2.4标引
a分类标引
标引以《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第五版) (以下简称《中图法(第五版)》)、《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及我馆《文献编目细则》为依据。
b主题标引
①以《汉语主题词表》、《中国分类主题词表》和《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为依据;
②标引须客观地揭示出图书所论述和研究的事物、对象和问题。
2.2.5索书号选取和典藏分配
a完成标引后,按我馆《图书索书号取号规定》确定索书号,著录在905字段;
b完成索书号选取后,用铅笔把索书号抄在文献题名页的左上角。索书号的抄写要求号码准确、字迹清楚、位置准确;
c完成著录,在录入条码时进行文献典藏分配。
2.2.6审校
a审校员对文献查重与著录、标引、索书号、典藏分配等进行审核;
b发现差错,由审校员改正,并在作出记录,同时向该记录的编目人员反馈。如编目人员有不同意见,应讨论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则应由部主任确定;
c凡编目工作中有不符合本工作程序之处,审校员应及时向该记录的编目员提出改正要求。
2.2.7加工
a一般一册图书打印一个书标。凡书带盘的文献除一册图书打印一个书标外,每个光盘盒还应打印一个书标,同时在光盘上用不可涂改油彩笔标注索书号;
b粘贴书标时应首先核实书标是否正确,粘贴时需按本馆规定操作。
2.2.8送交书库
a已分编完毕的文献按分藏书库分开,按类排放;
b移送前应由部主任对文献进行抽检,抽检内容包括条码号、图书加工的质量等;
c按馆藏地点打印《总括登记帐》,并核查文献的数量与钟数;
d接收单位接收文献后,应按《总括登记帐》核查文献,如无误接受人在《总括登记帐》上签字。
文献资源建设规则
1建设原则
1.1科学性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为指导,以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发展政策》(系列)为规范,以我院的学科发展规划和学生培养目标为依据,系统收藏与我院发展目标和专业、课程设置、科学研究相关的高水平的学术性文献和相关专业、课程操作技能的实用性文献,以及我院师生课外阅读的国内外名著等文艺作品;
1.2系统性原则:保证重点门类文献的齐全和复本量,防止漏购,保证多卷书、丛书及连续性工具书、重点学科文献入藏的连续性,形成为教学与科研服务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1.3地方性原则:我省政法类地方出版物和内部资料,我省政法系统和我院教师出版的著作和发表的论文,以及我省颁布的法律、法规等要完整、系统的收藏,逐步将我馆建成具有海南特色的海南省政法文献信息中心。
2图书的采集
2.1完整级
2.1.1海南省政法类地方出版物和内部资料,我省颁布的法律、法规文献;
2.1.2海南政法系统有关政法类的著作,我院教职工和在校生的著述;
2.1.3我院开设课程的主要教学参考书。
2.2学习级
2.2.1与我院专业设置相关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重要著作和重要工具书,以及相关专业、课程操作技能的实用性著作;
2.2.2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著作,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主要学术著作,以及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的著作;
2.2.3学院重点学科、精品课程、重点科研课题、新增专业的著作及其相关学科、边缘学科著作;
2.2.4 我院规定学生应通过的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主要公选课程的学习用书;
2.2.5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艺术各流派的代表性作品。
2.3基础信息级
2.3.1一般的文艺作品,各类非专业类畅销书;
2.3.2各专业、各学科基础知识、科普作品(非少儿科普);
2.3.3本院各管理机构的相关主要著作;
2.3.4本院所开设课程的教材;
2.3.5其他娱乐、保健与休闲性图书。
2.4不收藏
2.4.1少儿读物、连环画册、中小学、中专教科书和教学辅导书;
2.4.2 专利文献、产品样本、商业广告、科研报告、技术报告等单行本;
2.4.3日历(不包括历法)、交通时刻表、气象日志;
2.4.5迷信、荒诞、淫秽、反动书刊文献;
2.4.6页数在50页以下的小册子及袖珍版图书,视其收藏价值决定是否收藏。
3电子文献的采集
3.1完整级
3.1.1有关海南政法、公安类的光盘、音像资料和数据库等;
3.1.2我院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策划、制作的电子文献。
3.2学习级
3.2.1国内政法、公安类检索数据库、报刊、会议文献和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3.2.2外语、计算机学习光盘,与本院各专业有关的教学、科学研究光盘;
3.2.3国内政法、公安类电子图书数据库。
3.3基础信息级
艺术水平较高、欣赏性较强的文艺作品、各类非专业类畅销书的数据库。
3.4不收藏
3.4.1中小学教辅资料,少儿资料;
3.4.2反动、黄色、淫猥、迷信资料;
3.4.3与本校专业无关的电子文献。
4期刊的采集
4.1完整级
4.1.1中央一级发行的报纸、本省出版的重要报刊,本省出版的政法、公安类报刊;
4.1.2综合性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与本院学科有关的国家级期刊和核心期刊、检索性期刊。
4.2学习级
4.2.1与本院学科有关的中央一级和部级专业报纸、与本院学科有关的主要学术性专业杂志和学报;
4.2.2凡已收入《中国学术期刊网》、《维普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的,则订购比较常用的期刊。
4.3基础信息级
有关健康、保健、休闲娱乐、文艺、消遣性的期刊,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科普期刊。
4.4不收藏
中小学生专用期刊,反动、迷信或内容不健康的期刊,与本校学科无关的专业期刊。
5非正式出版物的采集
5.1完整级
海南政法、公安类地方内部资料、案例、地方会议文献汇编等非正式出版物。
5.2学习级
5.2.1有重大收藏价值的文献,无法从正式渠道获得的,可以以复制的方式收集;
5.2.2有收藏价值的书画作品、手稿等。
6文献采集的复本量
6.1中文图书
6.1.1工具书一般1册,与海南有关的工具书2册;
6.1.2自然科学基础理论、与专业无关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性著作,党和国家领导人著作,以满足科学研究需求为主的文献,2-3册;
6.1.3各专业教学、学习用书,3-5册;
6.1.4公选课参考书,根据潜在读者人数,3-5册;
6.1.5可供外借的普通海南文献,3-5册;
6.1.6优秀文学作品、畅销书,2册;
6.1.7单册价格在50元以上的著作,1册。
6.2电子文献:1册(件)。
6.3期刊:1册。
6.4港台和国内版外文图书:1册。
文献验收标准
文献验收员按文献的内容特征(内容范围)、形式特征(采访数据库中的题名、责任者等相关数据)和实体特征(外观版面)三个方面的标准验收和核查文献。
1内容范围
1.1与我院发展目标和专业、课程设置、科学研究相关的高水平的学术性文献和相关专业、课程操作技能的实用性文献,以及适于我院师生课外阅读的国内外名著等文艺作品;
1.2凡大学以下的中专、中小学教科书和教学辅导书,以及少儿读物等均不为采购范围内的文献;
1.3凡经我馆采访员订购的,但文献内容为1.2款所列的文献,则通知采访员按相关协议处理。
2采访数据
2.1文献数量;到馆文献数量(册数、卷数、件数等)与采访数据库订购数据一致,如有多发、少发、漏发或错发,则通知采访员处理;
2.2文献品种:文献的ISBN、题名、责任者、出版社、出版年、出版地、期数和版次等外部特征要与采访数据库订购数据一致,如个别外部特征出现不一致时,以ISBN为最终标准;
2.3文献价格:文献的价格与采访数据库订购数据一致、基本一致或相近;
2.4正文文字:按中文文献采购的由国内出版社出版的国外学术文献(非学习外语的读物),如正文完全是外文者,则通知采访员处理。
3外观版面
3.1文献外观:文献的外观要保持原型,不能破损、起皱、水渍、霉烂等;
3.2文献版面:正版文献,且文献的印刷版面要整齐、美观、干净,正文的错别字和漏字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万分之一),文字、图表清晰(此项在编目或读者利用中发现);
3.3文献装订:装订要牢固、耐用,没有漏页、倒装、错装、散页,内页(特别是图集内页)没有粘连。
图书编目工作细则
1验收
1.1根据采访部门交送的验收数据和工作单,查核接收图书的种数和册数;
1.2验明图书条形码、数量是否与系统数据条码号及工作单所载动态号相符;
1.3检查图书有无加盖藏书章和粘贴条形码 (在分编时进行);
1.4检查图书有无破损,发现破损可拒绝接收或与采访部协商解决;
1.5以上各项不符时应暂时拒绝接收,待采访部门确认或修改后接收;1.6符合接收条件时,接收文献,并由接收人员在工作单上签字,接收记录应包括接收图书的总种数、总册数和接收者姓名及日期;
1.7书商外包加工的新书,据接收图书的编目数据,核实图书的ISBN、书名、出版社、定价和册数,并核查有无漏章、漏贴条码和破损。如有不符待采访部门确认或处理后接收。
2查重
2.1将新接收的图书逐种查重;
2.2主要以书名为主,ISBN为辅,在编目库和总书目库中查重;
2.3通过查重,将图书分为新书、复本书、不同版次的书、有连续性的书和有关连的图书(评论、习题等)五部分;
2.3.1新书。确定为新书则在CALIS联机编目中检索,如命中,则下载到本馆书目数据库中并进行修改、加905字段。未命中,则进行原始编目;
2.3.2复本书。做“又到书”处理:将“已到书”的索书号抄录在复本书的书名页的右上角,并将有关业务注录入到相关字段中(具体方法见本规定3著录);
2.3.3不同版次的书、有连续性的书和有关连的图书(评论、习题等)。这三类书作为与原书同类不同种的新书处理,分类号跟随原书,种次号和辅助区分号按《图书索书号取号规定》执行;
2.4不同版次的图书。凡书名、著者和出版者相同,但有以下区别的图书,均按不同版次图书处理(参见《图书索书号取号规定》的“4.2.1不同版次的图书”):
2.4.1不同版次的图书;
2.4.2内容有变更的“修订本”、“增订本”、“缩写本”、“删改本”等以及页数有变化的重版书;
2.4.3版刻、装帧不同的图书,如影印本与原版、铅印本与油印本、合订本与分册等;
2.4.4不同出版者出版的同一种书(包括新1版),或同一种书收录在不同的丛书、多卷书中。
3著录
3.1按照《中文图书著录补充规定》执行;
3.2根据本细则的“1验收”中的1.2、1.3、1.4和1.5等四款核查图书和处理;
3.3凡图书有CALIS数据或书商数据不必重新著录,但应审校各字段的数据并进行修改;
3.4书配盘的图书还要在图书书名页上加盖“有盘”印章(参见《图书加工规定》)。
4标引
4.1分类标引
4.1.1分类依据
以《中图法(第五版)》、《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为图书的分类依据,并参考《<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使用手册》,同时考虑本馆的实际和标引传统进行分类。
4.1.2分类方式
基本采用全面标引方式,即除了对图书的基本主题进行分类标引外,还应对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关的图书的次要主题,确定互见类号和分析类号。
4.1.3分类级次
a《中图法(第五版)》中"+"后的类号一律不采用;
b法律类图书。根据图书的内容,按《中图法(第五版)》细分到最后一级类目;
c 文学类图书。I类中的I247当代小说,新体长篇小说可分到第六级类目,其余类的小说作品可取至第五级类目;
d 传记类图书。K类中各国人物传记,依世界地区表分到第六级类目,再依“国际时代表表”复分时,只复分一级,如K833.13=5;中国人物传记,按学科分到第五级类目,再依“中国时代表”复分一级,如:K825.2=7;
e其他类图书。可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分。
4.1.4复分表的使用
a专类复分表。按照《中图法(第五版)》的要求使用;
b通用复分表。采用以下六种复分号:
-43教材
-44习题、问题解答、答案
-49普及读物
-53论文集、会议录、译文集、文集
-61词典
-62手册
4.1.5类目的组配
一般情况下,本馆不使用组配复分类目。
4.1.6多卷书的分类
a应以全书的内容集中分类;
b凡分卷内容相对独立,并有分卷题名,可根据分卷内容再做分析分类,确定分析分类号。
4.1.7丛书的分类
a集中分类:各书之间内容联系紧密的丛书宜集中分类,同时为每一种单书作分析分类。以下几种丛书应集中分类:
一次刊行的丛书,或有总书名、总的编辑计划或总目次的丛书;
(2)法规类丛书应分入法律汇编;
例1:《实用核心法规系列》(39):《企业实用核心法规》
分类号: D920.9,种次号:13,索书号:D920.9/13/39;
例2:《实用核心法规系列》(40):《私营企业实用核心法规》,索书号:D920.9/13/40。
(3)学科专业面窄、读者对象明确的丛书;
(4)围绕时代、地区、事件、人物编辑,并且内容密切相关的丛书;
(5)科普性、知识性的丛书;
(6)综合性丛书集中归综合性丛书类下,自然科学综合性丛书归入自然科学丛书类下。
b分散分类:每一种单书学科性和专业性强、学术价值较高的丛书以及内容广泛、各书之间联系不密切的丛书宜分散分类。
如:《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法理学》宜分入D90-43、《中国法制史》宜分入D929-43、《知识产权法》宜分入D913.01-43、《宪法学》宜分入D921.01-43
4.2主题标引
4.2.1主题标引依据
以《汉语主题词表》及《中国分类主题词表》为图书的主题标引依据,同时考虑本馆的实际和标引传统进行主题标引。
4.2.2主题标引方式
基本采用全面标引方式,即除了对图书的基本主题进行标引外,还应对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关的图书的次要主题进行标引。
4.2.3主题词数量
一般为2—5个主题词;整套著录的多卷书和丛书,可根据整套图书的具体情况确定。
5取索书号与典藏分配
5.1索书号。图书索书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分类号,即该书的主要类号和排架号;第二部分为种次号,即该书在同类书中的顺序号;第三部分为辅助区分号,即对分类号和种次号相同的不同图书的区分符号;
5.1.1索书号的取号方法见《图书索书号取号规定》;
5.1.2索书号选取后,用铅笔把索书号抄在图书书名页的左上角。索书号的抄写要求号码准确、字迹规范、位置准确;
5.1.3书商外包加工的图书要核查索书号与已贴的书标是否一致,如有错误要重新打印和粘贴书标,在工作记录本作出记录,并通知书商有关人员;
5.2典藏分配。确定索书号后,书商外包加工的图书要按图书馆各库室图书收藏范围和规定分配收藏地点。
6审校
6.1审校员对图书查重结果及著录、标引及索书号等书目数据进行审核;
6.2上述各项内容如有差错,由审校人改正,并在工作记录本中记录,同时向该记录的编目人员反馈。
7加工
7.1贴磁条
7.1.1贴磁条按照《图书加工规定》操作;
7.1.2书商外包加工的图书要核查是否贴磁条和充磁。
7.2书标打印和粘贴
7.2.1打印书标。一般一册图书打印一个书标,有活页封面的精装图书以及书配盘的图书还要根据盘的盒数确定书标的数量;书标的顺序应与图书的顺序一致,以方便工作,如书标数量与图书的实际数量不符,应由编目员检查是否有典藏错误;
7.2.2书标粘贴。加工员按《图书加工规定》粘贴书标;
7.2.3书商外包加工的图书要核查已贴的书标与索书号是否一致,如有错误要重新打印和粘贴书标,在工作记录本作出记录,并通知书商有关人员。
8送交书库
8.1已加工完毕的图书按馆藏书库分开,并按类排放;
8.2移送前应由部主任对图书进行抽检,抽检内容包括条码范围、图书加工的质量等;
8.3要以交送的馆藏书库为单位,打印批接交的清单(总括清单);根据清单核实批次及与批次相对应的图书数量;
8.4接受人员清点核对无误后,交接双方在批接交清单上签字,完成图书移送手续。
中文图书著录补充规定
1根据
依据《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新编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上)、《CALIS联合目录中文图书著录细则》进行著录,原则上采用基本级次。
2具体规定
2.1正书名
2.1.1正书名中的外文、数字、符号按图书所题著录,汉字间的外文、数字、符号一律采用全角著录,外文中的外文、数字、符号一律采用半角著录;
2.1.2无法在半角中著录的符号、外文可在全角中著录;
2.1.3无法正确表达的特殊字符(如上标符号、下标符号等),用空格代替,长度为一个字符;
2.1.4无法输入的汉字,用“〓”代替;
2.1.5繁体字一律改为简体字;
2.1.6正书名中无分隔作用的汉字之间、汉字和数字、汉字和外文之间的空格取消;外文之间、外文和数字之间、数字之间的空格保留,其长度为一个字符;书名中有分隔意义的空格保留,汉字之间长度为两个字符,汉字与数字、汉字与符号之间长度为一个字符。
2.2正书名以外的书名
凡与本学院专业相关的、具有检索意义的合订书名、副书名、丛书名、分卷书名、原文书名、并列书名等可在相关题名块5XX字段中著录。
2.3多卷书、丛书
2.3.1多卷书。
a一般采用整套著录(参见《图书编目工作细则》中4.1.6);
b凡ISBN号统一、无分卷书名和分卷定价的整套著录,即无论有多少分卷都著录在一条记录中;
c凡有分卷书名、分卷定价和分卷ISBN号的,可采用整套标引、分散著录的形式,即每一分卷(或每一单本书)作一条记录;
2.3.2丛书。
a一般采用分散著录,即每一单本书作一条记录;
b若各单本书之间内容联系紧密,同时一次刊行的丛书,或有总书名、总的编辑计划或总目次的丛书,可采用整套标引、分散著录的形式,即每一单本书作一条记录,但整套丛书的所有单本书的分类号都相同(参见《图书编目工作细则》中4.1.7)。
2.3.3丛书、多卷书有分卷定价,又有统一定价的,既著录统一定价,又著录分卷定价。
2.4分析著录
一书除主要内容外,还包括原为单行出版的著作,或者有篇幅很大或较为重要的附录,或者内容中有涉及海南的章节,应做分析著录。
3字段的具体规定
3.1 010国际标准书号(ISBN)
3.1.1图书附带光盘时,在010字段@d子字段价格后注明“(含光盘)”字样;若图书和光盘分别有ISBN和ISRC时,将图书的ISBN著录在010字段,光盘的ISRC著录在016字段,并在016字段的@b子字段添加“光盘”限定信息,光盘的ISBN则仍著录在010字段;
3.1.2上下册或多卷书分散著录时,若价格有总有分时,只著录总的价格,并在价格后的圆括号内著录全套或x册字样,分卷价格可不著录;若分卷价格不是由总价平分得来,则在310字段对分卷价格进行附注说明;
3.1.3若图书有多种币值的价格时,重复010字段。
3.2 091统一书刊号
统一书刊号以其原有形式(包括空格、连字符和其他标点符号)录入@a子字段。
3.3 102出版或制作国别
地区代码必须紧随国家代码之后,不能单独出现;若图书在同一国家中多个地区出版时,国家代码也需同时重复。
3.4 205版本项
3.4.1图书书名页所题“修订本”、“修订版”、“增订版”,而版权页为“第2版”时,应著录为:205##@a第2版@b修订版(或其他相应版本说明);
3.4.2译者的原版本说明,在305字段说明;
如:305##@a本书据原文第3版译出。
3.5 330提要或文摘
专业书应著录提要或文摘。
3.6 6XX主题分析块
取消轮排,要求与分类号匹配的第一主题词放在6XX字段的@a,分类号属于哪一学科,主标目就用相应的主题词。
3.7 7XX知识责任块
对著作负有主要知识责任的个人名称的规范的检索点形式著录在701字段。次要的知识责任说明的个人名称记录在702字段。
4审校
编目人员著录完毕后,要由部主任或高一级人员审核校对,以确保著录正确,减少错误。
图书索书号取号规定
1组成与形式
1.1组成。除《中图法》(第五版)、ILAS或本馆有特殊规定的类目外,图书索书号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分类号、种次号和辅助区分号;
1.2形式。图书索书号(书标)形式有如下两种: 单本图书的两段索书号和多卷书、整套著录丛书、连续性图书的三段索书号,具体形式如下:
两段索书号:
分类号 种次号/辅助区分号 |
三段索书号:
分类号 种次号 辅助区分号 |
1.3字段。图书索书号录入Marc书目记录的905字段的@f子字段中。
例:2001#@a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导读
2252#@a司法鉴定培训教材
905##@aHNZF@fD918.9/2/2
2分类号
2.1分类号根据本馆的《图书编目细则》中“分类标引与主题标引”的细则确定;
2.2 905字段的索书号中的分类号一般与第一个690字段的分类号相同;
2.3分类号位于索书号的第一段。
3种次号
3.1对同类图书的区分,除《中图法》、ILAS或本馆有特殊规定外,一律采用种次号法;
3.2同一类的图书,按录入书目数据库的先后,依次编顺序号作为种次号,由ILAS系统自动生成;
3.3特殊规定
3.3.1著名著者的同类图书。为了集中著名专家、学者和作家的同类图书,特别是文学类的作品,在分类号相同时采用双层种次区分,即在索书号的第二段不同图书的种次号(相当于作者号)取号相同,不同图书按到馆的先后顺序在索书号的第三段,用阿拉伯数字区分,由ILAS系统自动生成;
例:琼瑶的三部长篇小说按到馆的先后顺序索书号分别为:
《窗外》 I247.57/18/1;
《六个梦》 I247.57/18/2;
《几度夕阳红》 I247.57/18/3
“18”为琼瑶的代号,而1、2、3则为到馆的顺序号
3.3.2版本不同的图书。同著者的同一作品,版本不同(不是版次不同,主要是指同作品的不同出版社出版、不同注释本、不同译本等),各作品索书号的分类号相同,根据不同出版社、不同注释本、不同译本,种次号不相同。
例:《给加西亚的信》哈伯德著 小土译
索书号:B848.4-49/34=2(=2为第二版)
《致加西亚的信》赵立光, 艾柯译
索书号:B848.4-49/35
《把信送给加西亚》滕宇, 李丽丽, 蒋水球译
索书号:B848.4-49/36
《把信送给加西亚 一种有主动性通往卓越的成功模式》
路军译 索书号:B848.4-49/37
《送给加西亚的信》王大鸣译 索书号:B848.4-49/38
3.3.3传记类图书
a总传类图书按种次号取号;
b分传类图书,以被传人取种次号,即同一被传人的传记作品,分类号和种次号相同。
3.4种次号一般位于索书号的第二段。
例:
H319.4 197 1=2 |
4辅助区分号
4.1种类
4.1.1本馆使用的辅助区分号有:
“=”版次号;
“·”表示有上、下级关系的序列号;
“-”表示有平行关系的序列号。
4.1.2辅助区分号的排列顺序:先加卷册次序列号,再加版次号。
例:《美国文学史及选读 第1册》(英汉对照)第2版
索书号:H319.4/197/1=2 (第三段:辅助区分号)
索书号形式:
H319.4 197 1=2 |
4.2凡属下列下列情况的图书,均作为同种书,编在同一种次号下,用辅助区分号加以区别:
4.2.1不同版次的图书。不同版的图书,在同一种次号后用版次号“=”区分。第一版省略,从第二版起依次编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记。不同版次的图书,包括:一书的不同版次、增订本、修订本、缩写本、删改本、有改动的重版、节译注本等;
例:《通用英语语法》 第2版,
索书号:H314/48=2
索书号形式:两段
H314 48=2 |
(第一版的为H314/48,若有第三版则为H314/48=3)
4.2.2多卷的图书。多卷书、整套著录和标引的丛书,需在第三段使用辅助区分号。按照图书所题的顺序号标记,用阿拉伯数字来标注辅助区分号;
例:《中国古代十大散文家作品选 下》
索书号:I262/6/2
索书号形式:三段
I262 6 2 |
a若各单册图书所含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辑号(卷册次),且之间是平行关系的,用“-”连接表示分辑号(卷册次)的数字;
例:《初中中国历史教案 第三册 第四册》
索取号:G633.532/5/3-4
b若单册图书所含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辑号(卷册次),且之间是上下层次关系的,用“·”将上、下级关系表示出来,如“·1”、“·2”、“·3”等;若单册图书有多个上下层次关系时,可重复使用“·”来标记;
例1:《阅读训练 第三册 (上)》
索书号:G633.41/1/3·1
例2:《中华民国史挡案资料汇编 第五辑 第二编
财政经济 (十)》
索书号:K258.063/2/5.2.10
K258.063 2 5.2.10 |
c若各单册图书无分辑号,但有分辑名(分卷题名)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排序区分:可从前言、序、跋等查出各单册图书的先后顺序者,按其顺序给予相应的辅助区分号;否则,按该套书到馆先后顺序给予辅助区分号;
例1:《决战英语口语 发音篇》 索书号:H319.9/131/1
《决战英语口语 造句篇》 索书号:H319.9/131/2
“发音篇”和“造句篇”是分辑题名
例2:《环球英语 第四册》 索书号:H319.9/91/4·1
《环球英语 第四册 练习册》 索书号:H319.9/91/4·2
以上两种书,一种是《环球英语》第四册,另一种是《环球英语》第四册的练习册,按阅读习惯顺序前一种为“1”,后一种为“2”
d丛书整套分类标引时,若丛书具有统一的排序号或标识的,辅助区分号按统一排序号进行区分;若丛书无统一的排序号或标识的,可按丛书的编纂计划或到馆顺序给予辅助区分号;
以下两例为丛书整套标引、分散著录形式的Marc格式
例1:2001#@a鹿鼎记@h第二集
2252#@a金庸作品集@v33
905##@aHNZF@fI247.58/1/33
索书号:I247.58/1/33,其中分类号:I247.58,种次号:1, 辅助区分号:33。“33”是按整套“金庸作品集”的排序确定的
例2:《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导读》
2001#@a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导读
2252#@a司法鉴定培训教材
905##@aHNZF@fD918.9/2/2
索书号:D918.9/2/2,《司法鉴定培训教材》丛书共有九种书,《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导读》为第二本
4.2.3连续性图书。连续性图书是指题名(包括丛书名)中含有年代或届次的著作,并连续出版的图书;
a若单册图书书名含有具体年代或届次信息时,其索书号第三段的辅助区分号使用具体年代和届次进行区分:
例:《2000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索书号:F123.2/1/2000
《2003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索书号:F123.2/1/2003
《2004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索书号:F123.2/1/2004
b若单册图书含两个具体年代的,用“-”将两个年代的后两位数字连接起来,放在索书号的第三段。
例:《日语能力测试试题集 1991-1994》
索取号:H369.6/4/91-94
4.2.4传记类图书
a总传类图书按种次号及辅助号区分取号;
b分传类图书,以被传人取种次号,即同一被传人的传记作品,分类号和种次号相同,在第三段使用的辅助区分号,按到馆先后顺序确定,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例:《蒋介石政治关系大系》、《蒋介石的密友近臣》、《蒋介石传》 索书号依次为:K827=7/2/1、K827=7/2/2、K827=7/2/3
4.2.5著名专家、学者和作家的著作。著名专家、学者和作家的同类作品,特别是文学类的作品,应予以集中(此处的“同著者”为第一责任者相同)。
a同著者的不同作品,若分类号、种次号相同(传记类图书除外),在第三段使用的辅助区分号按到馆先后顺序确定,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参见3.3.1);
例:琼瑶的三部长篇小说按到馆的先后顺序索书号分别为:
《窗外》 I247.57/18/1;
《六个梦》 I247.57/18/2;
《几度夕阳红》 I247.57/18/3
“18”为琼瑶的代号,而1、2、3则为到馆的顺序号
b若某一单册图书,既可放入多卷书、整套著录和标引的丛书的索书号中排架,也可归入同一著者的不同著作的索书号中排架时,则按多卷书、整套著录和标引的丛书的规定确定辅助区分号。
4.3辅助区分号的具体位置(第二段或第三段)按以上规定确定。
5特殊规定
某一出版社出版的同一版本的图书,由于印刷厂的变更或是同印刷厂但印次不同时,后到馆的图书若ISBN号、价格相同,页码不同则在原记录中重复215字段,索书号不变;若ISBN号、价格不同,则重复010字段,索书号不变。
例:《家》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北京外文印刷厂印刷
1981年9月北京第3版 1996年11月北京第5次印刷
定价:18.15元 ISBN:7-02-001660-X
后到馆:《家》 人民文学出版社 北京冠中印刷厂印刷1981年9月北京第3版 2003年4月北京第18次印刷 定价:16.80元 ISBN:7-02-003190-0。
010##@a7-02-001660-X@dCNY18.15
010##@a7-02-003190-0@dCNY16.80
索书号均为:I246.5/7
图书加工规定
1贴磁条
1.1每本书至少粘贴一根磁条,粘贴在第29页,400页以上的图书,需在第29页以后的任何一页再贴一根;
1.2工具书需粘贴永久性磁条,其他普通图书粘贴可充消磁条;
1.3粘贴的磁条要隐蔽性良好;
1.4磁条规格为长度12cm复合不干胶磁条。
2盖馆藏章
每本书用红色馆藏章盖三枚,第一枚盖于书名页责任者的下方,且勿盖住文字和条码;第二枚盖于第11页右下方,可盖住印刷字;第三枚盖于骑缝处,竖盖。
3贴条码
3.1普通图书每本书粘贴与书目数据同号的条码一张,贴于书名页正下方,离图书底线大约1/5处(在出版社的上方),且勿压住印刷字和印章;
3.2随书盘、带用透明塑料盒装好后,将对应的条码贴在塑料盒的正面正中央;
3.3独立的光盘和磁带处理办法同随书盘、带;
3.4条码表面要加盖一层透明保护膜。
4贴书标
4.1书标贴于书脊的下端,书标底线与书脊底线相平、索书号居中;
4.2书带盘、带的文献除一册图书粘贴一个书标、并在书页的左上角加盖一枚“此书附盘(带)”字样的印章外,每个盘、带盒还应粘贴一个书标,书标贴在塑料盒的正面左上角。在盘、带的空白处,用不可涂改油彩笔标注索书号;
4.3独立的光盘和磁带处理办法同随书盘、带;
4.4书标表面要加盖一层透明保护膜。